陜西省合陽縣人民法院公告
(2020)陜0524破1號之一
本院根據申請人渭南市銀廈建筑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于2020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了陜西合歡面粉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西安)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陜西合歡面粉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1年4月15日前,向陜西合歡面粉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申報地址:陜西省合陽縣商城商北路5號農業發展銀行西鄰;聯系人:萬律師、哈律師;聯系電話:13201597910,17709210710)。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陜西合歡面粉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陜西合歡面粉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本院定于2021年4月28日上午9時在陜西省合陽縣人民法院審判大樓六樓大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一月十三日